宁波市收藏家协会入会规定
宁波市收藏家协会是全市收藏界的群众性学术团体。为使协会健康发展,进一步提升我市收藏家队伍的品味和素质,申请入会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1、拥护本会的章程,自愿加入本会;
2、收藏家、评论家和文物鉴赏家;
3、拥有一定价值的藏品或对藏品有一定的鉴赏、研究水平;
4、对发展收藏事业以及在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中有贡献的人士;
5、凡经县市区民政部门正式批准登记的各类收藏组织、与收藏有关的单位、团体均可申请成为团体会员,其成员可以个人名义加入本会。
会员入会程序:
1、提交入会申请书和本人的收藏简历;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,1寸免冠照2张;
2、由本会两名会员推荐,经秘书长会议审核,由会长会议或会长办公会议批准;
3、团体会员须交经批准登记注册的有关材料,经秘书长会议审核,由会长会议或会长办公会议批准;
4、由会长会议或会长工作会议发给会员证书,成为正式会员。